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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誆金店面賣 建商判賠千萬元
更新日期:2010/02/25 11:24  

TVBS曾經報導,台北縣三峽有建商將停車位誆稱是金店面,以每坪30萬元,販售給不知情的住戶,住戶收到工務局罰單才知道,金店面變成違建,氣得提告求償;而法院現在認定,建商廣告的確誤導住戶購買,因此得賠償5名受害人共1千多萬元;而建商及銷售員也被依詐欺罪嫌,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打出誘人廣告,號稱是生財金雞母,吸引住戶花千萬元買下整棟透天厝,但砸下重金裝潢開業的1樓金店面,實際上卻只能當停車場使用;黃金店面變違建,還得受罰,讓住戶氣炸了!

記者(2008.6.13):「這裡要當停車位,不能當店面?」受害住戶曾醫師:「對,沒錯。」

受害住戶陳小姐(2008.6.13):「我有問他(建商)啊,他說那指的是地下室,地下室的停車場啊,因為這是一個建號啊,他是這樣告訴我的。」

住戶在交屋後才拿到權狀,寫明1樓是鄉村住宅和停車空間;建造圖也清楚標示,1樓原本就是規劃成2個車位,但建商卻告訴住戶圖片是參考用,可以任意變更,大打迷糊仗。

住戶不甘受騙,集體求償,而法院也認定,建商廣告的確誤導民眾購買,得賠償5名住戶各200多萬,總計超過上千萬;而2名建商及銷售人員也涉嫌詐欺罪嫌,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受害住戶曾醫師(2008.6.13):「我2間店面加起來快400萬,那如果說建商要原價、原樣買回,我裝潢就全損失了。」

賠償也難以彌補損失,還得再另外找店面營業,讓受害者很無奈;只能提醒民眾購屋前,務必要請對方出示權狀及建造圖,避免被宣傳廣告矇騙,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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