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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國有地 吳揆:權責機關應負責

更新日期:2010/05/14 00:07 陳威任

【記者陳威任台北報導】行政院經建會13日在行政院會進行「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取締及復育成果」報告案,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本案凸顯出國有土地管理上的缺失,尤其是大面積非都市的國有公用土地,國有土地各管理機關應健全相關管理機制,並確實負起責任。

 

吳敦義表示,本案遭濫墾的國有土地計57筆、107公頃,查獲盜採牛樟62.6噸,顯示人為破壞水土保持情形十分嚴重,此外,當地目前仍有9處礦場訴求其礦業權未被廢止,陳情持續採礦。吳敦義認為這樣的情形並非個案,經濟部應依據國土保育政策,通盤檢討位於環境敏感地區的礦場存廢問題,以降低導致災害的風險。

 

經建會表示,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原為前警備總部清水農場管訓場所,登記土地計228筆,面積1328.38公頃,臨近玉山國家公園,位置十分偏遠。94年間由國有產財產局移撥原民會使用後,屢遭非法濫墾、濫伐及占用。

 

98年底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查報,吳敦義指派政務委員高思博及經建會政務委員蔡勳雄共同召集「花蓮縣卓溪鄉新生段國有土地保安專案小組」,循違規查報取締、推動國土復育、妥善保育管理三階段推動。

 

專案小組清查發現遭濫墾土地計57筆、107公頃,決定採取強力執法政策,在防汛期前完成移送法辦、拆除地上物、初步造林復育、管制進出及山林巡守等工作,目前各項工作已經如期完成。

 

有關專案小組取締及復育成果,計拆除地上建物3棟、工寮及貨櫃12棟、灌溉設施21處,查獲盜採牛樟62.6噸, 相關違法行為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在復育方面,已完成造林65.2公頃,預定於102年完成全面造林,原民會僱用當地原住民成立山林巡守隊,花蓮縣警局恢復設置清水檢查所,林務局並封閉另一入口長良林道,避免不法人士進入再度破壞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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