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 鼎睿房屋罰鍰 5萬
2010/02/11 08:40
(中央社記者周品均台北11日電)廣告不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鼎睿房屋售屋廣告刊載非其仲介成交物件,以及未標明「加盟」經營等內容不實,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鼎睿房屋售屋廣告刊載非其仲介成交物件,以及未標明「加盟」經營,由於其服務品質、內容均虛偽不實以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自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鼎睿房屋於廣告刊載成交物件共有18筆,然而,其中「民生海華大廈」、「亞洲民生華廈」及「民生重劃區電梯」等物件並非鼎睿房屋仲介成交。
公平會表示,雖然鼎睿房屋宣稱這些案例是列於祝賀成交專欄,並無直言是由鼎睿仲介成交,然而,其廣告用語給予一般人錯誤的印象,甚而做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表示,按照廣告主應負有在廣告上為真實表示及完整揭露資訊的義務,而鼎睿房屋未詳加查證成交物件是否均為該公司仲介成交即登載在廣告中,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此外,鼎睿房屋在相關廣告刊載「有巢氏房屋民生敦北店」及「我是小巢」等字樣,未標明「加盟」經營,也未揭露其公司名稱,綜觀整體廣告使人誤認該廣告乃有巢氏房屋直營店所為,對此,鼎睿房屋雖坦承因作業疏失而未詳實註明,卻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99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