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放寬不動產投資大陸條件 建商樂觀其成
2010/02/11 11:05
經濟部修正不動產開發業投資大陸審查原則,不但放寬每年赴大陸投資總額到五百億元,個案投資金額上限也放寬到五千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十六億元左右。對此,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表示,條件放寬後,應該有十幾家上市公司能夠符合申請條件,台灣建商未來也有機會到大陸和當地建商一較高下。(陳鳳如報導)
過去台灣雖然開放不動產開發業可以到大陸投資,不過,每年赴大陸投資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一百億,個案投資金額上限為一千萬美元,加上又有負債比、流動比等等的限制,讓國內建商即使想到大陸投資,也因為不符合這些條件而無法申請,如今經濟部決定放寬不動產業者到大陸投資的條件,對此,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表示,雖然金額和當初北市建築公會提出的有些落差,不過,至少條件已經放寬了,他樂觀其成。
至於遠雄何時會到大陸投資,並且提出申請?蔡宗易表示,其實遠雄股東會在兩年前就已經通過要赴大陸投資案,現在既然政府已經放寬條件,因此,未來遠雄不排除單獨或找大陸當地的建商一起合作,在大陸一線城市周邊買地,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