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徵收7年 還每年繳地價稅
2010/01/07 04:11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林姓地主不滿土地被豐原市公所徵收使用7年,土地遲不辦過戶,年年得繳交地價稅,不過,市公所反而查出,土地被設定抵押,承辦員不該讓地主先領徵收費,如果地主完成塗銷,會協助地主向地方稅務局爭取退稅。
地主不滿公所遲不辦過戶
地主林老太太透過兒子向本報投訴指出,其位於水源路的土地在91年時與豐原市公所協議徵收,92年收了徵收費500多萬元,公所卻一直遲遲不辦過戶,年年都收到地價稅繳納通知單,政府相關福利補助也因此無法申請,實在很困擾。
公所指被設定抵押須塗銷
公所城鄉課長盧文炯表示,開闢富陽路時漏徵3筆土地,包括林姓地主這筆,而且與3名地主協議徵收,公所發完徵收費當然希望愈快把土地過戶到名下愈好,但林姓地主的土地有被設定抵押,必須塗銷才能過戶,承辦員當初不該直接把徵收費發給林姓地主,承辦員涉及行政疏失。
完成塗銷過戶可協助退稅
盧文炯說,地主多次向公所反映要求過戶,皆告知地主應先去解決塗銷問題,才能完成過戶,地主只要完成塗銷,92年徵收之後所繳交的地價稅,公所會協助請地方稅務局退稅給林姓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