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新制 陽台雨遮另計價
2010/05/04 22:15
從五月一號開始預售屋的定型化契約新制度己經上路;建商必須在買賣契約上把陽台雨遮這些附屬建物跟主建物分開計價,否則縣市政府可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如果還是沒有改善,就要被罰6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
美輪美奐的樣品屋,銷售人員保證,這跟完工後的房子,是一比一的比例,就連這個開闊的前陽台,跟後陽台都是實際大小,在建商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陽台雨遮這些附屬建物跟主建物,都分別登記面積,從五月一號開始,更進一步,必須分開計價。
預售屋買賣契約新制上路,主附屬建物必須分開計價,這家建商說,因為從三月開始預售,當時就採用新制以避免糾紛,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如果有建商不願配合,可能面臨被罰的下場。
但也有建商認為,分開計價很擾民,因此還是從總價來算。
由於主附屬建物價差要多少很難界定,因此買賣雙方通常是取得共識就好,在市場機制下,即便同一個建案,每一戶的主附屬建物價格,無可避免的還是會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