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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北市開徵「景觀影響費」

更新日期:2010/03/17 12:01  

政府為了欠稅收,真的什麼名目都挖空心思想辦法收錢嗎?台北市市政會議,16日上午通過「景觀管理自制條例」草案,最快明年起,只要戶外大型廣告,長超過6公尺,寬超過3公尺,就要加徵租金的千分之2,作為「景觀影響費」。

 

台北街頭,不管走到哪,超大型的廣告時時刻刻擋在眼前,有人形容就像視覺被強暴,未來台北市不但要將強審核、管理這些大型廣告的申請案,而且還創全國首例,要對這些廣告物加收「景觀影響費」,只要廣告看板高度超過6公尺,收錢,大樓外牆帆布廣告,寬超過3公尺,收錢,電子看板,不分大小,也通通要收錢,最快明年上路。

 

目前北市府暫定,景觀影響費的收費標準是,租金的千分之2,也就是說,一個月租金100萬,也才多付2千元,戶外廣告業者覺得還好啦!

 

這項草案還得經過市議會同意,但繼豪宅稅後,北市府又創全國之先,打算開徵「景觀影響費」,民眾真的很想問,有這麼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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