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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列所有權 政策恐轉彎

更新日期:2010/07/25 12:35

「雨遮」不列入房屋權狀坪數的政策怕要生變。媒體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周三與建商餐敘後已做出裁示,「雨遮」可以有條件登記為所有權,原本一項利民政策,在建商的反對下又要回到原點。(張德厚報導)

 

內政部原擬提出改革,規定雨遮不能登記為建物的所有權,不計算在建商出售房子的坪數之內。不過,媒體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21日與建商餐敘後,已做出裁示:『「雨遮」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但不能全登記』,要求內政部重新與建商代表協商,也使得這項改革政策出現轉彎。

 

對此,行政院解釋說,吳揆沒有政策轉彎,只是希望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要花同樣的錢卻買到虛坪,因此才裁示內政部和建築開發同業公會再研議,以分開計價為原則,制定出更明確規範。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行政院的原則就是不要讓消費者買到虛坪,確保消費者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所以很重要的是主建物和附屬建物必須分開計價,至於雨遮的部份因為有一些爭議,所以院長請內政部和建商必須研議一套大家可以接受的登記方式,以保障消費著的權益。 』

 

室外「雨遮」過去一直計算在房屋總坪數中,有些建案一坪雨遮也要價50、60萬,不但引發民眾,內政部更因此被監察院糾正。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批評,建商把公設和可使用面積用同樣價格販售,讓「草繩跟螃蟹一樣價錢」,行徑簡直像「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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